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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的通知

0634.net  发布:2008-5-22 15:30:09  来自:莱芜房产超市  浏览: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按照省建设厅对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决定对我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变更为“物业服务企业”,对资质证书进行到期换证,现通知如下
一、 范围
凡取得三级以上物业资质且于2008年6月30日到期的物业企业参加资质年度换证。
二、报送材料
物业服务企业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及相关材料报送莱芜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详见附表)。
三 、换证要求
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提供数据必须与所提供材料一致。
四、上报时间
各企业务必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亓刚        联系电话:8899717


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到期换证申报材料目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物业服务资质到期换证申报材料目录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资质证书换证的申请(企业红头文件形式);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企业章程、办公场所证明、管理制度、验资报告;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工程、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上述人员劳动合同花名册、养老金证明和人员汇总打印表;
6.物业服务合同(统一使用规范合同文本,由莱房测绘公司提供,并附项目规划图纸);
7.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上报盘和打印文件;
8.物业管理业绩材料(含企业及管理项目获奖情况、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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