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统一了城乡房屋登记制度,该《办法》第一次将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纳入了房屋登记的范围。7月1日后,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农村村民住房不得转让给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才能进行房屋登记。
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登记有无特殊规定?0634.net 发布:2008-7-17 10:03:04 来自:莱芜房地产网 浏览: 次
此前,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登记的,现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登记有无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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